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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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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保险缴费基数确定 办公室 2008缴费年度我市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139元,上限为5694元。 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月缴费基数为1898元。同时,针对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就业程度以及收入水平存在差异的客观实际,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在2008缴费年度内,可按照本人实际收入情况,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并备案后,在不低于2007缴费年度月缴费基数1269元、不高于5694元的范围内,申报确定缴费基数。 2008-4-1
关于表彰2007年度优秀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的通报 办公室 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7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全体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先后被授予“山东省劳动保障监察先进集体”、“山东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特别是兼职监察员在执法重心下移、两级执法三级责任的体制下,为促进全市就业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的工作已经成为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为进一步调动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的积极性,推进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对在2007年度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刘蕾等95名优秀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再创佳绩。同时,广大劳动保障监察员要向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学习,积极为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服务,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我市劳动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优秀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名单》 二〇〇八年三月四日 优秀兼职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名单 历下区:刘蕾 王晓青 宋兆庆 芦平 刘磊 吴伟 张凤 刘馨 巩锐 张玉生 陶莹 市中区:张莎莎 杨玉 赵峰 潘景春 李慧萍 董科 曹玲 赵平原 李成春 云玉香 黄景财 张秉臣 槐荫区:陈荣香 魏长春 王叶萍 殷义东 贾廷杰 刘红 张奎亮 祝建国 王立鑫 林秀美 天桥区:高丽钧 张旭 张立谨 袁德荣 李连征 刘波 高云昌 路春丽 张宗泉 朱财达 历城区:鲁风 芦风亮 伊淑兰 赵洪雷 陈娥 王浩 刘庆刚 王富春 马志莲 张玉林 张克军 付延良 伊淑俊 毕思红 长清区:刘书刚 赵震 闫秀英 赵峰 华洪鲁 田康 金泉珍 郑琳 刘万明 章丘市:党燕军 吕文静 刘福钟 刘宪章 李海涛 乔成峰 马静 李梅 隗寿民 赵书忠 张心民 刘静 济阳县:杨学祯 王因祥 许学锋 商河县:潘淑霞 宋心功 公新房 徐士玲 平阴县:孔萍萍 张正芳 高建军 陆书君 孔慧贞 李龙河 陈凤桂 刑伟 高新区:赵朋 张兴宪 2008-3-6
报送材料监督审查工作的通知 办公室 关于开展2008年劳动保障报送材料监督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山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08年劳动保障报送材料监督审查(以下简称监督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充分使用好社区保障中心平台,充分发挥兼职监察员的作用,不断探索创新监督审查的方式,加大审查力度,做到应检尽检,检出成效。各县(市)区要根据自身的工作实际,既要注重监督审查的数量,更要注重监督审查工作质量,特别要突出抓好所管辖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审查工作,统筹本年的各项工作一并安排好。通过监督审查要在社会保险覆盖面、参保人员的增加上有一个大的提高。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对各县(市)区的工作进行督导和监督,对好的做法要大力宣传、推广,确保监督审查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认真审查,加强执法 实施报送材料监督审查的目的在于及时纠正和发现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要通过报送材料监督审查,认真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保障管理制度,规范用工行为。对于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单位,经检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劳动保障部门要依法进行处理和处罚,同时在新闻媒体给予曝光,全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 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监督审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整理、汇总监督审查材料(包括工作总结、数据库资料),并于9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邮箱地址:LDJCYK@163.COM)或软盘形式上报市劳动保障局。 四、对参检单位的要求 参加报送材料监督审查既是对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情况的一次检验,也是用人单位应该履行的一种法定义务。因此,各参检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通知要求,积极参加报送材料监督审查工作,认真整理有关材料,做好各项资料和报表的整理和填报工作,确保监督审查工作落到实处。 监督审查的对象:本市管辖范围内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等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新建单位和2007年没有参加监督审查的单位作为2008年的审查重点。 监督审查的主要指标:在全面审查的基础上重点突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及支付工资的情况。凡存在以上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其进行从严处理与处罚。 监督审查方式方法: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今年的审查工作采取集中审查与深入单位现场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监督审查时间:3月初—8月底。2007年监督审查结论为“A”的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08年免于监督审查一年。 报送材料集中审查地点、时间:济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设在职业介绍中心二楼的服务窗口(大纬二路176号)。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工作时间。联系电话:0531—82051970。 附件:《参加报送材料监督审查的单位须提供的书面材料》 二OO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200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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